江西泉州商会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决定
江西泉州商会成立后,商会活动、交流接待、对外宣传规模层次均已提升,导致商会活动经费也随之增加。为此经2012年6月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:决定从2012年7月6日起申请加入商会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职务的会费标准,按不同时间段分别为:
时 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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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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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务副会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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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会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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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务理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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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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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7月6日-2013年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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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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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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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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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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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1日-2014年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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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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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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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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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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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0月1日-2015年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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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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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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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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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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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泉州商会
2012年7月5日